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格为一张,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中除申请人、推荐人、院系领导签名及填写日期必须手写外,所有的填写要全部在10月18日之前,其他信息均在电脑上打印。此表为附件2,一式打印三份,上报需要纸质和电子版。
2.表格中“获奖情况”的颁奖单位以获奖证书上的公章全称为准,排列顺序按获奖时间由先到后。获奖项目必须是大学期间。
3.表格中“申请理由”应以第一人称填写,内容要求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150至200字之间。
4.表格中“推荐意见”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80至100字之间。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其他人无权推荐。
5.表格中“院系意见”的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学院主管领导签名和学院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学院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6.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按同一专业、同一年级的口径进行。
7.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8.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其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后附在申请表后。
9、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填表要求同附件2。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纸质报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10,电子发送到14009375@qq.com邮箱)
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10月18日前报送:纸质三份,电子一份)
2.国家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10月18日前报送:纸质、电子各一份)
3、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申请审批表(附件4,11月4日前报送:纸质、电子各一份)
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情况汇总表(附表5,11月4日前报送:纸质、电子各一份)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学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促进学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学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部署,按照《welcome欧洲杯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宿院学[2020]33号)(下称《办法》)和本通知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本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2.规范评审程序,建立健全评审组织
各相关学院根据《办法》要求,成立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任副主任委员,辅导员代表、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的制定、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3.严把评审标准,规范报送申请材料
国家奖学金评审是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质优良、成绩优异、学习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各学院在报送材料时,应将学生所有成果上报等。
省教育厅对于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的审查极为严格。如《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申报内容、评审意见等粗糙、缺少、错别字或格式不符合要求,省教育厅将予以退回,名额不予替补,并在下一年度核减学校的奖学金指标。因此,请各学院务必严格审核,逐一把关,务必按照等额、差额评审成绩对上报名单学生从高到低排序。
学工处将根据省教育厅的相关通知要求,重点进行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审查,材料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参评资格,名额不予替补。
4.认真总结宣传,加强资助育人工作
各学院要结合国家奖学金评定和发放,采用事迹报告会、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的热情,扩大国家奖学金的影响力。
附件:
1.welcome欧洲杯202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3.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
4.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申请审批表
5.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情况汇总表
学工处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