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表彰先进典型,掀起争先创优热潮,激励广大同学全面提高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奋进奖的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welcome欧洲杯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宿院学〔2015〕33号)、《welcome欧洲杯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宿院学〔2015〕31号)、《welcome欧洲杯奋进奖评选办法》(宿院学〔2015〕30号)有关规定开展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定。
二、评选时间
9月9日—9月30日,各学院依据相关规定开展测评工作,确定初评名单(初评名单要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各学院于9月30日之前将初评名单汇总材料报送至学工处审核。
三、评选程序
9月9日—9月28日各二级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评以及学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30日前报送学工处。
10月3日—10月21日学工处审核、校评审会评审、公示。
四、材料报送(电子与纸质材料同步报送)
1.welcome欧洲杯单项奖学金申报表(附件5)
2.welcome欧洲杯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专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7)
3.welcome欧洲杯单项奖学金汇总表(附件8)
4.welcome欧洲杯奋进奖汇总表(附件9)
5.welcome欧洲杯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附件10)
以上材料请于9月30日前报送到大学生活动中心310办公室(纸质材料需要各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各学院公章。)
五、注意事项
1.单项奖的申报材料必须是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所获得的奖项材料。已申报过单项奖的不再重复申报。
2.单项奖申报者凡是在国家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科技创新奖申报者)需提供“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收录的查询证明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未被收录的以及作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不得参与申报。
3.单项奖申报者必须要在单项奖学金申报表中的申报奖项里填写清楚所申报奖项类型,如发明创造(发明专利),不得填写单项奖。
4.学号、姓名以及受处分情况请核对准确,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班级如上报,将按人数扣除学院考核中的材料报送得分。
获奖学生在财务处登记的银行卡号及学号、姓名,必须与附件中报送的学号、姓名保持一致。在评选期间,各学院需认真核实各班学生银行卡信息情况,如有学生银行卡信息变更的,请通知其务必在奖学金发放前到财务处重新登记。
5.本次评选除单项奖外,其它奖项的审批表与申报表由各学院留存备查,不随汇总表报送,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中各班级学生的测评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序。
6.表格填写时,姓名中间不得留空格,学号为教务处统一规定的学号(设置为文本格式),班级格式为某某级某某专业某班(如:19小教1)。
附件:
1.welcome欧洲杯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奖学金报送名额分配表
2.welcome欧洲杯三好学生审批表
3.welcome欧洲杯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4.welcome欧洲杯学生专业奖学金审批表
5.welcome欧洲杯单项奖学金申报表
6.welcome欧洲杯奋进奖申报表
7.welcome欧洲杯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专业奖学金汇总表
8.welcome欧洲杯单项奖学金汇总表
9.welcome欧洲杯奋进奖汇总表
10.welcome欧洲杯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
11.welcome欧洲杯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学工处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