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lcome欧洲杯学生公寓自管会章程

作者:时间:2022-08-26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组织名称:welcome欧洲杯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简称自管会),是welcome欧洲杯全体学生的学生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为了倡导健康、文明、向上的宿舍生活氛围,优化生活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督促学生认真努力地学习,使学生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意识,努力掌握现代化科学文化知识,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四有”人才。

第三条 welcome欧洲杯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在welcome欧洲杯学工处指导下开展工作,以“团结、高效、创新、进取”为理念,以“一切从同学的切身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为指导方针,为创建“和谐宿舍、和谐公寓、和谐校园”而努力。

第四条 自管会成员必须牢记“有困难,找自管会!”的口号,以“勤奋地学,踏实地做,严谨地想,稳健地走”为自身座右铭,坚持“严于律己、身先士卒、诚恳朴实、兢兢业业”的作风。形成以行政手段为主,学生自我管理为辅的合理、可行、完善的管理体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使学校各项制度措施得以切实有效贯彻落实。在学校主管部门的重视及学工处的直接领导下,使自管会成为能发挥较大管理和服务作用、具有特色的学生管理组织。

第五条 自管会的基本任务是:围绕学校对学生工作的总体要求,以“自我教育”为中心,以推进学生生活园区全面发展为主线,以学生公寓为阵地,创造健康、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优化生活方式,提高学生生活质量与生活价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和团结全体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勤奋学习,努力培养自身综合素质,成为一个合格的大学生。

(一)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到上情下达,及时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学生在管理、服务、教育、监督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组织发动同学积极参与学生的管理、服务和建设工作。

(二)督促各寝室搞好室内卫生,积极开展寝室文化建设和卫生达标创优活动。开展争创“文明宿舍”“特色宿舍" 活动,促使大学生养成讲文明、爱整洁的良好习惯。

(三)协助学校学工处,发动学生参与公寓安全秩序、公共卫生清扫和节水、节电工作,自觉维护公寓内各种公物、公共设施和设备等。

(四)自管会各部门,结合学校发展状况及寝室特点,开展“公寓文化节”等适合学生特点、健康、有益的竞赛和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广大同学的业余文化生活。

(五)规范学生日常行为,对学生遵守寝室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通报、文件等各种传媒方式表扬先进,批评落后,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

第六条对自管会全体成员的基本要求是:

(一)坚定政治方向,拥护党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熟悉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本部门工作;

(三)严格遵守学校、各二级学院和自管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井做到效率高、质量好;

(五)以身作则,公正无私,作风正派,严以律己,在广大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六)工作中主动与其他成员沟通协调,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提高管理能力;

(七)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活动等方面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第七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welcome欧洲杯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

第二章 成员

第九条凡是取得welcome欧洲杯学籍的在校全日制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和宗教信仰,均可为welcome欧洲杯学生公寓自管会成员。

第十条凡是成员必须支持自管会工作,自觉履行其义务,合理行使权利。

第十一条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权利通过各种正当的途径,对自管会的组织机构和工作给予建议、监督和批评。

(二)在本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有权享受校级学生干部待遇。

第十二条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积极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任务,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

(二)各级自管会干部不仅要严格履行成员义务,还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品学兼优,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三)本上述未尽事宜,按相关条例执行惩处。

第三章 产生和组成

第十三条 welcome欧洲杯学生公寓自管会成员的产生:

(一)为了使自管会保持活力,每年新生入学后举行一次纳新活动。换届后,应主动交接工作细则,不得拖延隐瞒,敷衍塞责。

(二)自管会成员的选举在全校学生中产生,副部级及以上干部在已有成员中选举产生。

(三)在选举过程中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能者居之的原则,在学工处的指导和监督下完成。

(四)新成员选举形式为面试,此项工作由现有成员在学工处的指导和监督下完成,参加工作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题,不得徇私舞弊,应做到一视同仁。主席团由学工处指导老师面试选举产生,部长级由主席团面试选举产生.

(五)选举出的成员以及当学年的组织机构最终要通过学工处的任命,试用期为一个月,每届任期一年。

第十四条 welcome欧洲杯学生公寓自管会的组成:

(一)自管会由当选的全体成员组成,是为营造丰富美好的公寓生活而服务的学生组织,直接由学工处负责,每届任期一年,如发生变动,则任期相对变动。

(二)自管会于原则上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办公室、纪检一部、纪检二部、生活部、权益保障部、志愿服务部、安全部部长各一名,副部长二至七名,干事若干。

(三)自管会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前提下,通过决议,实行部长责任制。

第四章 学生干部

第十五条 学生干部是自管会开展工作的中坚力量,为更出色的完成各项工作,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决议,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全心全意服务于广大学生。

(二)自觉接受听取同学的意见,上级的指导,服从上级统一,不断改进自身的作风、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三)接受老师和同学的监督,实事求是,严于律己,做好学生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四)学习刻苦,要求上进,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努力提升自己的综合文化素质。无记过以上处分。

(五)作风要扎实。朝气蓬勃、实事求是、发扬民主、敢想敢干、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沾染官僚习气,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十六条 在特殊情况下,可提出书面辞职,在得到组织的批准下方可离职,擅离职守作开除处理,在离职过程中务必交清工作。

第十七条作为自管会成员要求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参加学术、文体、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全面提高自身素质。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文明自律,尊师爱校;自觉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自觉维护本会声誉。

第十八条 在自管会工作中,对于表现积极、成绩突出的学生干部,可推荐评比校级优秀学干,先进个人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九条 学生干部在任职期间不负责任或不符合自管会干部要求的,视情节轻重受到相应处分,处分级别分为通报批评、劝退、清退。轻度处分者在观察期内表现良好可撤销处分,反之,处分上升一级。另外视事态轻重可直接采取最有效的惩处方法。

第五章 部门职责

welcome欧洲杯学生公寓自管会由主席团、办公室、纪检部、生活部、安全部、权益保障部、志愿服务部组成。

一、主席团职责

(一)由主席、副主席组成。

(二)是自管会的领导机构、组织机构、协调机构和决策机构,主持自管会的常务事宜,熟悉组织运作,熟悉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服从学工处指挥调度。

(三)合理安排监督各部门日常工作。

(四)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报学工处审批后,可组织招聘自管会成员。

(五)根据部门成员的实际工作情况,作出准确无误、公平公正的考核,上报至学工处批准。主席团有权根据相应情况对干部进行奖励、调动、解聘。

(六)保持与学校其他学生组织的联系和友谊。

(七)主持制定自管会的工作计划,领导各部门制定各项活动计划,并决定各项工作计划的执行,督促各部门顺利完成各项工作,并及时总结自管会的各项工作,找出不足。

(八)作好学工处与成员之间的沟通,准确无误的传达落实各项工作,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

(九)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加强内部沟通,抓住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二、办公室职责

(一)由办公室部长、副部长、干事组成。

(二)建立和完善组织、部门、个人档案。制定干事空课表、组织通讯录,保持信息传达通畅。

(三)做好各项会议的安排组织记录工作,收集各部门的工作计划与总结,并作好工作上报工作。

(四)负责学生宿舍橱窗海报、横幅制作,合理利用数字媒体,完成相关视频制作,并组织策划及宣传各项整体性活动。

(五)负责对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用品进行管理,保管自管会所属财产及数据,定期对办公室进行整理、打扫。

(六)制定和完善考核章程,对内部成员进行阶段性考核与监督,包括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个人操守,以及是否存在工作失误等,确保校自管会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将考核情况反馈给各成员相应辅导员。

(七)及时高效地完成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积极配合各部门工作。

三、纪检部职责

(一)由纪检部部长、副部长、干事组成。

(二)主要负责监督并且检查全校学生的夜不归宿违纪情况,维护校纪校规,确保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

(三)及时了解夜间学生宿舍区发生的重要事件,并整理上报。

(四)着重各部门学生干部的纪律意识,增强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

(五)及时高效地完成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积极配合各部门工作。

四、生活部职责

(一)由生活部部长、副部长、干事组成。

(二)完善和制定相应的卫生标准,检查监督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文明宿舍检查,加强学生生活管理,开展自我管理。

(三)保证学生用电安全,文明住宿。

(四)每学期进行安全文明示范宿舍检查,评比“安全文明示范宿舍”。

(五)及时高效地完成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积极配合各部门工作。

五、权益保障部职责

(一)由权益保障部部长、副部长、干事组成。

(二)负责晚间的宿舍楼栋巡查工作,协助宿舍管理员管理宿舍楼栋,记录宿舍楼栋中的公共设施的损坏情况,以交给后勤处维修;巡查楼栋,以防突发情况的发生,如若遇到突发情况,将及时联系管理员,并且协助处理。为学院同学在晚间时刻提供相应帮助,给同学们一个安静和谐的宿舍环境。

(三)负责每周的周报统计并及时上传统计信息。

(四)对校自管会检查结果有异议的,进行申诉。

(五)负责对捡拾门卡、校园卡等其他物品的登记,寻找失主并归还。

(六)及时高效地完成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为自管会工作的干事提供适当的帮助与服务,积极配合各部门工作。

六、志愿服务部职责

(一)由志愿服务部部长、副部长、干事组成。

(二)秉承服务的宗旨,服务广大学生,主要提供宿舍门锁维修的服务,维护学生公寓宿舍门锁安全,保证学生进出宿舍的顺利和便捷。

(三)策划并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负责每周的辅导员进出宿舍统计和每日晚归学生的统计并及时上传统计信息。

(四)协助学校后勤组织做好宿舍维护工作。

(五)及时高效地完成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积极配合各部门工作。

七、安全部部职责

(一)由安全部部长、副部长、干事组成。

(二)保证学生用电安全,文明住宿。

(三)不定期进行禁用电器和违禁物品检查。

(四)检查是否使用明火的现象或痕迹(如蜡烛、烟蒂等)。

(五)及时高效地完成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积极配合各部门工作。

第六章 活动开展制度

第二十条各部门在举办活动之前须向校自管会递交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名称、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目的及意义,同时申请还必须写明各项费用及预期费用。

第二十一条申请没被通过的须无条件服从;申请一旦通过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书的内容执行,如果需要其他部门协助,各部部长不能推诿责任,尽一切努力协助开展活动。

第二十二条活动结束后各部部长要进行活动总结,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有哪些不足之处,避免以后再犯同样的错误。

章 校优秀学生干部评比细则

第二十三条凡参选于本会内选校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支持拥护《welcome欧洲杯学生公寓自管会章程》,并以此为唯一标准,积极履行。

(一)候选人要求:

1.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内无挂科现象,品学兼优,无任何批评处分,所在宿舍无各级任何不良记录。

2.在组织内工作受到一致好评,任期满一年,之前未获此殊荣。

(二)评选流程

1.按照部门成员比例与部门综合表现确定候选人名额及数量;

2.根据部门成员考核分数由高到低进行筛选,初步形成候选人资格名单;

3.公布初定候选人资格名单,再由部门成员进行民主选举,拟定初步候选人名单;

4.由各部门部长级对拟定名单进行民主评议,商定正式候选名单,并上报至主席团进行审核;

5.主席团审核后,上交至指导老师处,确认正式名单;

6.办公室公布自管会院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7.对名单存在异议可在名单公布一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附有合理正当的具体证据支持,否则默认任何人均承认结果。

(三)对评选结果所提出的异议不得是随意或不正当的,要求做到服从大会决议。

章 成员考核办法

第二十四条 自管会对个人每次工作进行加分,一周一总结,由办公室负责考核加分统计。

(一)具体加分项

1.参与部门工作或参与协助其他部门工作的干事每人每次+6分,部长级每人每次+7分,主席团每人每次+9分。

2.每次工作完毕,可根据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等情况进行加分,加分上限为2分。其中部长级加分由主席团评定,干事或志愿者加分由部长级或主席团评定,加分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参与本次工作总人数的50%,主席团工作不参与加分。

3.除上述加分项之外,经由主席团评定,每月选出不超过2位本月工作优异者,每人每月+10分,存在单项工作极为优异者,每人每次+5分,人数上限为1人。

(二)具体扣分项:

1.工作时存在工作态度消极、工作完成度低,或工作时闲聊、玩乐等,一经发现考核分数倒扣,屡教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的酌情再扣考核分。由主席团发现并一致通过其行为恶劣的,另扣考核分并要求其上交书面中英文检讨归档,取消其本月及本次工作中评优奖状资格。

2.工作时存在个人细节问题的,如在办公室闲聊、在办公室内吃有异味或刺激性气味的食物、在办公室内产生大量垃圾并没有主动打扫、工作时不注重礼貌问题、迟到早退等问题。

3.开会时存在不必要的使用手机、谈话交流等情况。

4.值班或工作期间擅自离岗超过5分钟,并造成工作失误或严重后果。

5.一个月之内没有参与部门工作、三次以上缺席部门会议或全体会议的,取消下月“每月之星”的选拔资格。

6.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其他同学牟利、透露部门相关信息的,每人每次扣考核分并上交中英文检讨归档。造成严重后果的,经主席团商讨后,取消本月“每月之星”评选资格,并经行自管会内部公示。

7.开会因故迟到没有提前1小时向正部长或分管主席说明的;无故缺席或没有上交假条的,每人每次扣考核分并上交情况说明。

8.存在个人原因丢失部门资料、工作材料、自管会财产的,上交情况说明,并积极弥补。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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