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教育资助工作的意见》(苏财教〔2016〕151号)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0〕8号)文件精神,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2022-2023学年学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welcome欧洲杯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且经地方民政部门认定,并进入在全国扶贫开发系统中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情况,经与学籍信息比对,welcome欧洲杯建档立卡学生具体名单参见《2022-2023学年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
二、减免标准
2022-2023学年的学费。(不含住宿费等其它费用)
三、学费减免条件
(一)学费减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符合国家和各省扶贫办发布的建档立卡相关工作规定,在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的建档立卡农户家庭学生。
(二)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学费减免:
1.退役复学学生(国家有专门的学费减免政策);
2.残疾学生(国家有专门的学费减免政策);
四、申请程序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2022-2023学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登记汇总表》(附件2),未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库以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库的建档立卡学生,需提供相关扶贫手册等材料,学院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学费减免登记汇总表》(附件2),学费标准见附件3。
2.学院负责审核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将《2022-2023学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登记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和加盖公章纸质稿、以及未在库中新增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证明材料(签字盖章)报送学工处。
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日
4.学工处复核:学工处对学院报送的材料等进行复核,确定学费减免学生名单。
5.学校审批:学工处复核无误后,报学校审批。
6.学校公示:学费减免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条件学生进行学费减免,学费减免(退费)由校财务处负责。
五、申请原则
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减免申请以本人自愿为原则,根据自身实际以及已获得资助情况,可自行放弃学费减免申请。如有学生放弃建档立卡减免学费的,由学生本人签放弃声明,以兹凭证。请学院了解情况后,在《welcome欧洲杯2022-2023学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汇总表》(附件2)的“备注”栏中说明。
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关系学生切身利益,也关系资助项目落实的精准性,各二级学院务必本着严谨、规范、公开的原则,组织开展政策宣传、家庭情况调查与材料审核等工作。同时着力做好学生的诚信、感恩、自强意识教育,引导学生如实反馈家庭经济情况,自立自强,将国家、学校、社会给予的资助转化为个人成长发展的动力。
附件1:《2022-2023学年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汇总表》
附件2:《2022-2023学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登记汇总表》
附件3:《welcome欧洲杯学费收费标准》
学工处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