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lcome欧洲杯在校生服义务兵役申请国家教育资助流程
(申请补偿入伍前学费使用)
1.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的9月至10月中旬,如错过入伍当年申报时间,下一年可申请补报。
2.需持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后简称《申请表I》,可登录征兵报名系统直接下载)。
3.校内办理手续流程。
①持《申请表I》至学校行政楼二楼财务处核实相关缴费信息并盖章。
②持《申请表I》至学校大学生活动中心310资助管理中心核实相关信息并盖章。
③将《申请表I》及相关材料交至学校大学生活动中心304人武部,由人武部按相关文件规定向上级资助部门提出申请。
4.填写《申请表I》注意事项。
①学号、班级、专业、身份证号等必须填写完整。
②确保本人或父母的联系方式有效。
③应缴纳学费总金额=应缴学费/学年(不含住宿费及代办费)*已经完成学制。实际缴纳学费金额=实缴纳学费/学年(不含住宿费及代办费)*已经完成学制。
④银行卡须为本人中国银行或建设银行的银行卡,并注明银行具体开户网点。
⑤申请人签字必须为本人并加盖红色手印。
⑥请携带《申请表I》至入伍地县(区)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登记、盖章,入伍通知书、入伍批准书号等信息须填写完整。
⑦《申请表I》需双面打印。
5.拨付时间一般为提出申请年份的次年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左右。
6.实际拨付补偿学费总金额=应缴学费/学年(不含住宿费及代办费;若实缴学费大于8000元/年的,最高按8000元/年计算)*已完成学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