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落实学生宿舍门卡使用规范、确保学生宿舍财产安全,规范学生宿舍门卡补办理流程,为全校学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周到、便捷的门卡服务,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二条 后勤处是学生一卡通(门卡)初始卡片的发放部门,提供人工和智能终端两种模式办理初始卡片。
第三条 学工处是学生一卡通(门卡)门锁权限的审核授权部门,负责学生一卡通(门卡)门锁功能开通。
第三章 一卡通(门卡)补办理流程
第四条 学生一卡通(门卡)丢失后,至所在宿舍值班室登记,经身份核实无误后,由管理员开具门卡补办证明,学生收齐本宿舍成员所有一卡通(门卡)至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办理。
第六条 至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后勤管理部门人工台席或智能终端申领新卡。持新卡及本宿舍其他成员一卡通(门卡)至学生事务服务中心门卡管理台席办理门卡授权。如因宿舍成员见习、实习等特殊情况不在学校的,补办新卡学生须通知不在校学生,返校后及时至学生服务中心门卡管理台席重新授权。
第四章 附则
第六条 门卡办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7:30
第七条 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如有修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