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加强精准资助,大力推进资助育人,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成长成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以“苏乡永助”为主题,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着力培养受助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自立自强、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同时,推动各地各校进一步加强资助育人工作,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与成效,积极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资助育人活动,构建富有江苏特色的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
二、活动内容及形式
“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实行项目清单管理,2022年重点开展以下项目。
(一)征集学生资助主题书法作品。反映党的十九大以来学生资助取得的成效,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契机,突出“助学、筑梦、铸人”“资助育人”“苏乡永助”等主题,格调高雅、创意新颖。
(二)征集学生资助短视频。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展现当代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帮扶下成长成才为主题,开展短视频征集活动。遴选出的优秀作品将用于全省学生资助宣传活动。
(三)推荐“江苏励志成才之星”。为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构建新时代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开展2022年“江苏励志成才之星”推荐活动。以榜样的事迹感染人,榜样的行动引导人,真正让广大受助学生学有榜样、行有榜样。
(四)推荐“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各学院选聘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资助宣传大使,积极动员校内外各方力量,创新宣传形式,开展“资助政策我来说”“资助政策乡村行”“资助政策进社区”等活动。在此基础上,遴选特色鲜明、宣传成效显著的学生,推荐为“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上述活动的推荐材料报送要求详见附件1-4。
三、工作要求
(一)创新工作形式,确保活动效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组织参赛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形式,制订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加强“线上”与“线下”联动,将育人贯穿学生资助全过程。
(二)丰富活动内容,确保活动参与度。各学院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广泛发动全体师生,结合实际自主开展相关育人活动。活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四项,活动范围尽可能覆盖每一位受助学生,切实将活动办得有广度、有深度、有号召力、有社会影响力,积极营造浓郁的资助育人校园文化氛围。
(三)增加初选环节,确保报送质量。各学院要在征集、初选的基础上,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推荐报送最优水平的材料和人选,力争获奖。
四、报送时间及数量要求
(一)征集学生资助主题书法作品活动,各学院推荐不少于5幅作品。请各学院于8月30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报送至学工处310办公室。
(二)征集学生资助短视频活动,各学院至少推荐1个学生资助短视频。请各学院于8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工处310办公室。
(三)推荐“江苏励志成才之星”活动,各学院限推荐1名“江苏励志成才之星”人选。已被评为“江苏励志成才之星”“江苏励志成才之星提名奖”的学生或毕业生,不再重复推荐。请各学院于5月30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报送至学工处310办公室。
(四)推荐“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活动,各学院限推荐1名“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人选。已被评为2021年“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学生,不再重复推荐。请各学院于8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工处310办公室。
请各学院于9月10日前,将本次“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总结报告(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学工处310办公室,并填报《2022年资助育人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5)。
五、学校推选上报
1、学校对各学院推荐作品组织专家评审,推选优秀作品上报省教育厅。
2、学校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的“江苏励志成才之星”和“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进行评选,推荐优秀学生人选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1.学生资助主题书法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学生资助短视频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江苏励志成才之星”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2022年资助育人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学工处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