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 江苏银行关于实施“筑梦书香”资助育人项目的通知》(苏教助函〔2021〕21号)精神,现就我校2022年“筑梦书香”资助育人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筑梦书香”资助育人项目资金由江苏银行捐赠,主要用于在本科院校设立“奋进奖学金”以及组织省级助学活动等,激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图强、成长成才、回报社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项目资金使用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发挥资助育人导向功能。
奋进奖学金项目申请
(一)申请奋进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奋进奖学金;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优秀,评定时前两个学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30%,或学期成绩排名较上一学期提升幅度超过30%;
6、每学期参加资助政策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15小时。
(二)奋进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三)奋进奖学金评定工作在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展。各学院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并对拟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高校确定奋进奖学金获得者建议名单后,提交相关信息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教育基金会、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发文,予以公布。
(五)每年6月底前将奋进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省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六)省级助学项目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参与学生从奋进奖学金获奖学生中遴选产生。助学项目包括爱国主义教育、主题研学、素质拓展、社会实践等。
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照附件1《江苏省“筑梦书香”资助育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规范组织实施,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并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奋进奖学金”政策和获奖学生的成长成才典型事迹,充分发挥“筑梦书香”资助育人项目的育人功能。
组织开展评审。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江苏省“筑梦书香”资助育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做好“奋进奖学金”申请、评审等工作,对照申请条件与评审要求,从严审核把关。
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2年3月28日前将初评学生的汇总材料(江苏省奋进奖学金申请表附表2、江苏省奋进奖学金汇总表附表3)的纸质档、电子档材料报送学工处审核。
附件1:江苏省“筑梦书香”资助育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附表1:welcome欧洲杯2022年“筑梦书香”资助育人项目名额分配
附表2:江苏省奋进奖学金申请表
附表3:江苏省奋进奖学金评审名单汇总表
学工处
2022年3月14日